完善網絡安全法律責任 回應人工智能治理發(fā)展需要
新修改的網絡安全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
完善網絡安全法律責任 回應人工智能治理發(fā)展需要
本報記者 朱寧寧
10月28日,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修改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》的決定。新修改的網絡安全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。
黨的十八大以來,我國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不斷加強,網絡安全保障能力不斷提升,制造業(yè)、農業(yè)、服務業(yè)數字化、網絡化、智能化加快推進,取得巨大成就。
網絡安全法作為網絡安全領域的基礎性法律,構建了維護網絡運行安全、網絡產品和服務安全、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、網絡信息安全等各方面制度。
“網絡安全法實施以來,對于加強網絡安全工作、健全網絡安全管理制度、提升網絡安全保障水平發(fā)揮了重要作用,有力遏制了危害網絡安全的活動,網絡空間日益清朗。同時也應看到,利用網絡從事網絡入侵、網絡攻擊、傳播違法信息等網絡違法行為屢有發(fā)生,維護網絡安全的任務仍十分艱巨?!比珖舜蟪N瘯üの洕ㄊ邑撠熑私榻B說,此次網絡安全法修改,在深入總結網絡領域相關立法實施經驗的基礎上,重點完善了危害網絡運行安全、網絡產品和服務安全、網絡信息安全行為的法律責任,加大處罰力度,擴大法律的域外適用情形,并與數據安全法、個人信息保護法等網絡領域相關法律做好銜接,增強法律規(guī)范的針對性、有效性、協(xié)同性。
新修改的網絡安全法充實網絡安全工作指導原則,增加一條規(guī)定:網絡安全工作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,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,統(tǒng)籌發(fā)展和安全,推進網絡強國建設。
同時,此次網絡安全法修改,按照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關于完善推動人工智能治理體系的要求,積極回應人工智能治理和發(fā)展需要,增加一條規(guī)定:國家支持人工智能基礎理論研究和算法等關鍵技術研發(fā),推進訓練數據資源、算力等基礎設施建設,完善人工智能倫理規(guī)范,加強風險監(jiān)測評估和安全監(jiān)管,促進人工智能應用和健康發(fā)展;支持創(chuàng)新網絡安全管理方式,運用人工智能等新技術,提升網絡安全保護水平。
本報北京10月28日訊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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